政法工作条例考试题库及答案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政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政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党委政法委员会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和推动政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党委政法委员会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