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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通用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

本题库共有【261】题,答题练习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指导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适用于各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确定,招标人不得指定。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当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不同评标意见时,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有最终的表决权。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依法组建的各县市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处罚期满5年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