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所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就其性质而言,下面描述不正确的是()。
(A)劳动行政关系。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B)劳动服务关系。即劳动服务主体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由于为劳动关系运行提供社会服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C)劳动团体关系。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团体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D)劳动权益关系。即劳动权益处理机构与劳动权益当事人(或其他人)之间进行协调的关系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