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残疾人就业确定的方针是什么?
答:《残疾人保障法》第31条规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更多试题》》》
- 1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 2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
- 3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人证由()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
- 4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 )抢救性治疗与康复。
- 5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机构给予()方面的支持。